张学东代表介绍,国内有超过千家虚拟物品网站从事中介,这一新兴交易市场规模至少超过10亿元。但虚拟财产在法律上的真实性认定还没有得到认可,处于国家法律法规的空白地带。
网络虚拟财产的获得,往往经过持有者的个人劳动(上网练习)、真实财物付出(购买游戏卡)、市场交易(买卖装备)。“从法律上讲,财产具备占有、使用、处分、收益4个特征。”张学东说,“这4个特征,虚拟财产都具备。网络虚拟财产已具备了真实财产的基本特性,应与真实财产一样得到法律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