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兴诚:为联电公司与和舰之关系作公开说明
发布时间:2006-10-14 8:42:19   收集提供:gaoqian

  近一个月来,晶圆双雄火爆话题不断,继台积电坐收中芯国际1.75亿美元渔利、延聘前INTEL全球副总裁陈俊圣之后,联电也上演惊人一幕,2005年2月15日,台北及新竹两地公司突遭相关检调单位一百二十余人之大队人马进入搜索,取走许多账册数据及计算机档案。同时,对联电前雇员徐建华(现任苏州和舰科技董事长)及联电副董事长宣明智进行突然提审,并已限制二人出境。

  据台湾某工商类报纸记者介绍,当日镜头极其惊险刺激,加之台岛所有工商及经济类媒体均全力报道,更是将事态掀起阵阵高潮。

  我们关注此事也有时日,因案情过于复杂而一直未敢多加评论。今日,终于等到了联电董事长曹兴诚先生的公开发言,透过这位“晶圆枭雄”近3000字的愤愤之作,“搜捕”事件的来龙去脉总算是一清二楚。

  《为本公司与和舰之关系作公开说明》

  本月十五日本公司台北新竹两地,突遭检调单位一百二十余人之大队人马进入搜索,取走许多账册数据及计算机档案。主办人新竹县地检署检察官陈荣林并未能明确说明理由,且在台北拿的是新竹搜索票,而新竹拿的是台北搜索票,未及更正即进行大规模非法搜索。同日并拘提和舰公司董事长徐建华,自十五日20时至十六日晚间19时,进行类似刑求之长时间疲劳侦讯,其后犹不准交保,坚持声请羁押禁见。

  本人随后了解,检方此次搜证之重点,在本公司与和舰之关系。为澄清检方之疑虑,本人愿就此问题作一公开说明,希望说明后,检方能“到此为止”,不要再将此事扩大,避免激发许多不良影响。

  要谈和舰,首先要从中芯电子张汝京先生谈起。张汝京原在新竹科学园区创办世大集成电路公司,2000年一月,台积电以超出合理行情五倍的61亿美元价格收购世大之后,张汝京乃挟其所获巨资,于2000年四月至上海创办中芯集成电路公司,意图与本公司及台积电竞争。由于张…(此处涉及若干不妥之人物描述,故一概省去),恐怕会造成盲目扩充,导致产能过剩、恶性竞争,使两岸IC 产业同蒙灾难之后果。如果台湾能到大陆设厂,并能展示经济效益;则可对中芯形成压力,迫使其扩充产能之际,也能注重经济效益;同时也可以让有意到大陆发展之资金、人才,分散到其它机会,避免被中芯通吃,让其势力过度膨胀。

  可惜我方政策禁止IC产业到大陆投资。如何不违犯政府规定,又能达成我方策略需求,考验着我们的经营能力。此时正好本公司资深员工徐建华等人表示有意离职到大陆发展,本人乃拟定策略,决定在联电公司及个人均不得参予投资、不得违犯政府规定之情况下,协助和舰之设立,并于短期内展示经济效益。本人将此一难巨任务,交请宣明智先生督导执行,同时交代,要保留日后并购和舰之可能性,一俟两岸政策松绑,立即进行两公司之合并。

  其后和舰之设立进展顺利。在资金筹募方面,争取到Softbank、AIG、Daiwa NIF、星加坡经济发展局等国际知名投资机构以及Xilinx、ICS、Kawasaki Microelectronics等美、日公司之投资,另大陆银行提供贷款,使资金来源不虞匮乏。而由于徐建华之卓越领导,和舰不论建厂及营运都展示惊人速,并于2004年元月起,即已开始单月获利。

  以上所述,全属事实;本公司将和舰定位为友厂,并予以多方协助,亦非秘密。至于外人揣测,和舰系由联电或高阶经理人在幕后投资,则绝非事实。至于有人怀疑联电所谓“转单”将业务移转给和舰之事,亦系误会。本公司对和舰业务确曾予以协助,但仅限于“顺水人情”。例如本公司客户联咏,原即分散至世界先进作代工,本公司即协助和舰争取联咏以和舰为另一代工来源。又如联发科,已分散至星加坡Chartered、韩国 Dongbu等公司代工,本公司亦争取联发科到和舰代工,惟至今尚未成功。又如Xilinx、Infineon等本公司客户,有些产品需至大陆生产,本公司当然亦极力替和舰争取,以免订单流至中芯。这些业务,原本就在联电之外,联电只能帮和舰向客户争取,并不可能强迫客户到和舰下单。故所谓“转单”之说,暗示联电可以指挥客户到和舰下单,这当然不可能,也绝非事实。

  新竹地检署在本公司搜索时透露,该署怀疑本公司之经理人逐步掏空联电之人力、技术、资金及订单,使联电丧失竞争力,致生损害于联电公司及联电之投资人。这种猜疑,本人闻之不免苦笑。有关资金问题,如果认为联电有需要“偷跑”,实在过度小看了我们的经营能力,我们也不需要再予辩驳。以人力而言,本公新竹、台南、日本、星加坡四地工程师合计共有5400余名,而离职至和舰者,不过几十名。再就业务来说,联电去 (2004)年台、星、日各厂营业收入总计1221亿元新台币,而和舰营收仅有70亿台币。另外在技术上,联电12吋 90奈米量产技术已经成熟,今年将开始65奈米之试产。而和舰只具有8吋1.8微米技术,两者差距不可以道里计。由以上数字比较,可以看出,所谓掏空之说,实在令人难以置信。又本公司高阶经理人,包括本人在内,均未投资和舰,我们为何要掏空联电去挹助和舰?所谓背信,要有受益人,既无受益人,可来背信之需要与可能?又有关专利问题,联电当然不会向和舰兴师问罪,但会在以后双方洽谈合并时,以之为联电争取到最佳条件。

  综合以上所述,和舰之设立与成功运转,对两岸IC 工业之发展,都有正面助益。对联电而言,在大陆市场尚未成熟、两政治局势不明之际,我们可以有和舰打“代理战争”,不必让联电“亲自涉险”;将来大陆市场成熟或两岸关系改善以后,联电可以藉与和舰合并,即刻进军大陆市场。这是一个进可攻、退可守的企业决策;也是为了联电的永续经营及长远利益所做的决定。

  今天新竹地检署检察官以背信或掏空为名,对企业进行严厉之搜索、调查、及至扣押、限制企业经理人出境,引起的顾虑相当深远。因为企业决策一定牵涉到资源、资金的运用;如果检察官认为资源、资金运用不当,随即可以对企业大肆调查、查扣人员,这将形成企业经营上的白色恐怖。例如2000年一月,台积电以明显超出行情之高价收购世大,并造成中芯之崛起,是否也算背信与掏空?检察官要不要对台积搜索、扣押?是否以后任何公司作并购或重大财务决定之前,对联电及和舰进行骚扰破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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