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李先生在某网上商城用低廉的价钱购买了一套数码相机,在接下来的一个多星期,李先生打了十多个电话,商城不是谎话搪塞,就是互相推诿,最后让李先生再汇5500元多买几台才给发货。
投诉信原文如下:
我在网上看到北京天成商贸有限公司销售数码相机的广告后,于2005年01月17日打该公司销售电话010—51656767与杨小姐谈妥按网上价1100元,购买一台柯达DX7440数码相机+SD256M卡,款到即发货。当天上午10时许,按她的要求通过农业银行汇款1100元到信用卡号:95599 8001 42504 60913 杨小毛账上,并通知业务员杨小姐。下午杨小姐打我电话说货款收到,叫我打电话:13055926677 林先生联系发货事宜,我即电话与他联系,他说在谈生意没空,明天再说。第二天又以各种借口拒绝发货,我又找该公司业务员和接待我的杨小姐,她们说经理不发货我也没办法。接下来的一个多星期,我打了十多个电话,他们不是谎话搪塞,就是互相推诿,最后林先生说你再汇5500元多买几台才发货给你,否则就不给你货,想以此进一步骗钱。现在一个多月过去了,我数十次联系他们都得不到解决,看到是我的电话就不接了。这是一典型利用网络进行商业欺诈行为,为了维护我的合法权益,使更多的人免遭上当受骗,敬请有关部门立即对该公司进行查处。我要求天成商贸有限公司退还货款1100元!
被投诉人情况:
北京天成商贸有限公司 地址:海淀区清河镇龙岗路168号 法人代表:胡天成
域名:www.3456hk.com 营业执照号:1101062550687 注册日:1999年4月1日
电话号码:010—51656167 经办人:杨小姐 、王建中 林经理:13055926677
收款信用卡号:95599 8001 42504 60913 杨小毛
投诉人:
江西省贵溪市铜城支行 李*桃
电话号码:130*****686
邮政编码:335424
EMAIL:nhlzt88@*******.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