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下午,深圳东进通讯公司会议室。英特尔与东进之间的“计算机著作权纠纷案”主角之一、东进通讯董事长李如江出现在深圳各媒体的记者面前,沉稳、健谈。
“本来暂时不想对案件作任何评论,这两天100多个记者要来采访,都被我们谢绝了。但现在看来,不说话不行了。杀伤力太大了。”李如江说。
“‘头文件’不是一个执行代码”
根据英特尔的指控,“头文件”的作用在于对整套软件编程必须使用的函数、参数进行编排和定义。不过,东进方面却另有说法。
“英特尔指东进产品在使用中非法复制、发行其‘头文件’,实际上是禁止东进的软件产品在技术上与英特尔的软件兼容。那么,这个‘头文件’到底是怎么回事呢?”李如江吩咐员工,叫来公司主管开发的副总经理贺建楠。
贺在小黑板上画了一幅“软件代码量分布示意图”说:“‘头文件’就在最上面的应用软件一层,其代码量占总量的比例不过1%。”
李如江拿出几张打印出来的英特尔“头文件”、接过话茬说:“1%的代码分布,你说这知识产权的含金量能有多高?其实这几天我们研究过,‘头文件’根本不是一个执行代码,而且在英特尔SR5.1.1软件中只占极小一部分。它更像一个计算机文档。”
坐在一旁的国家863专家李智渊教授、深圳软件行业协会理事长邓爱国浏览了一下“头文件”,说:“相当于一份说明书。”
李如江表示,东进的通讯板卡及配套的NADK软件,与英特尔的通讯板卡及配套的SR5.1.1软件完全不同,都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对此,英特尔也并未指控。据他透露,就在昨天,东进语音通信系列产品开发平台软件(NADKV1.70)还获得中国软件协会“2004年度中国优秀软件产品”称号。可见,这次诉讼并不是指控东进产品本身存在任何侵权行为,而是双方产品的兼容问题。因此,李如江认为,此案的核心问题是“头文件”到底受不受保护?即使受保护,范围又有多大?
就这么一个“头文件”,就索赔796万美元,李如江觉得不可思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