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移动通信产品产业结构特征
发布时间:2006-10-14 8:01:56   收集提供:gaoqian


  摘 要: 分析当代移动通信之类信息产品的模块化、产业结构特征,提出适应此潮流的若干意见

  关键词: 模块化 合作化 中小企业

1.模块化产业结构的浮现

  新世纪以来,以微电子技术为核心的信息处理技术高速发展,以网络互联为核心的信息交换水平大幅度提高,为移动通信之类信息电子产品高复杂度的解决提供了必要及充分的条件。从而迎合了新世纪市场对此类产品多功能、多应用、快变化及广域性好的要求,导致产品在设计阶段就应充分考虑它的复杂度、精细度、可延展性及标准合理性等。这些考虑及其对产品的技术要求,很难在一家企业内完全得到解决,哪怕它是个大企业,而且即使有企业冒了较大的市场风险,投入了高额资金,花费相当长的时间,开发出一项有市场价值的产品,最后却未必保证有大的市场份额落入它的手中。后起的企业有很多办法移接它的成果,再扩大成果,后来居上,挤占市场。因为目前种种知识产权保护措施法力有限。

  因此,适应上述变化的产业结构模式就逐渐浮现,扩大而成为当代移动通信之类1T产品产业结构的主流,它称为模块化产业结构。这种产业结构的特点是新产品在设计开始阶段就考虑,各企业在设计、生产产业链各主要环节进行优势互补有效的合作,这就必须把产品看作是由若干个次复杂的模块按某种联系规则组合成的一个更复杂的系统,不同企业分别承担某部份模块的设计、开发。

  这种模块化技术并非现在才有,而且也并非今后1T产品的唯一产业结构模式,但现代1T技术的巨大进步,必然使它充分发展而成为21世纪移动通信之类产品的产业结构主流。

2.模块化产业结构特点

  所谓"模块"是一个半自律性的小系统,各个不同的模块按某种联系规则(或设计规则)联结,便可组成一个更加复杂的系统提供市场应用。其组成的过程叫"集成",反之把复杂的系统分解为若干个可独立设计模块的过程叫"分解"。

  各个模块之间的联系规则,首先是以中央集权的方式来置定,各模块必须遵循这些联系规则来进行独立设计。但由于规则预置者无法预测到各模块在独立设计时会发生的不确定性,便难以认识到组成后系统所具有的性能,因此,联系规则不会完全不变,在集成过程中,常常有进行修改的可能。但当设计联系规则一经确定(例如:某种国际标准的移动通信体制或者某一嵌入式系统的标准),各个模块的设计和改进就可以独立于其它模块进行,这就给各企业提供了可以在不同模块上展开优势竞争的条件,企业可以充分发挥自己某方面的优势创制好的模块,再通过它在合成产品上取得大的经济效益。采用这种优势互补的合作方式,显然是一种灵活、有效、成本低、风险小的方式,它尤其适合中小企业,尤其适合后介入企业,尤其适合发展中国家的企业在核心技术层次上的逐渐介入。

  模块化产业结构是移动通信之类产品走向世界市场一体化的动力,给"世界"企业"团结"起来提供了沃土。但另一方面模块化产业结构加速了产品更新换代,可能使功能差异不大的产品制式多变,对于素质不高的企业往往带来较大的投资风险。

3.模块化产业结构对中小企业有利

  由于实现社会制度合理化的种种困难,导致全球贫富不均不断增大,任何产品的大量生产、大量销售、大量废弃的过程都会达到极限。相应在此过程中的资源浪费(大生产),无利销售(大销售)、环境污染(大废弃)等问题逐渐凸现。2003年上半年中国手机总产量为8220万台,总销量为8003万台,全年估计产量可达1.6亿台,这种好光景显然不会有几年。据报道,我国目前每年积压和报废的手机数百万台(其它彩电、音响、电脑情况大抵类似),为此付出的资源及环保代价决不会少。

  到了"大生产"的极限时期,大企业为基础的工业规模经济优势不再,规模不经济必然出现。许多大企业利用它们的品牌优势、销售优势往往走多角化道路,如从生产彩电转向生产手机,虽然有一部份企业在国家支持下,在新市场环境较好,"大企业病"克服得又较好时,会有好的业绩 ,取得转产的成功,但也会有很多大企业由于摒弃原来熟悉的产品独立开发不熟悉的另类产品,会有很多困难,弄不好就背上更大更沉重的包袱。从我国目前国情来看,我国大企业要克服"大企业病",化解这些包袱要比美、日、欧等国的大企业更困难些,这就是中国"500强"毕竟不太强的一个原因。

  此时,中小企业由于在管理灵活性、历史负荷性、决策决断性、专业合作性执着性一般比大企业有更多的优势,从而在模块化经济中,会逐步挤占更多的市场份额。例如,当今企业只要有"一台"电脑就可以借助发达的信息网络进入全球技术及销售市场,这就为中小企业提供了一个低成本竞争的优势。因此在新时期模块产业结构中,中小企业比大企业有更好的条件。

4.几点看法

  要适应有利于中小企业的模块化产业结构变化,使我国1T经济得到良性发展,政府和企业有许多事要做。以下几点看法是个人意见,供业内人士参考:

  (1)不要过份重视Made in CHINA,因为在全球一体化中,不能简单地看出它给我们带来了多大的好处。我们更应关心的是企业能贡献政府多少税收,能解决多少社会问题(对减少失业、减少资源损耗、减少环境退化作出的贡献)。

  为此,我们不必过份重视每年生产多少手机,多少电脑,而应该重视企业在手机之类模块化产业结构中,有无能力做出更多更好的模块,应该考察企业具有的模块优势。广义上的模块化优势包括硬件优势、软件优势、综合集成优势、生产技术优势等等,只有具有模块优势的企业才使合作化成为可能,才可能有持续性发展,我们要更多地支持哪些有技术实力、有亲和力的企业,而不是哪些OEM大户。

  (2)认真研究国营企业如何适应模块化经济的问题。据中国电子报报导,中国电子信息产品2003年上半年出口总值为569.1亿美元,其中三资企业为470.6亿美元,占82.69%,又其中外商独资企业出口326.6亿美元,占57.4%,比去年同期增加64.6%,中外合资企业出口128.7亿美元,占22.5%,同期增加37.3%,私营企业14.17亿美元,占2.5%,同期增加260%,国营企业出口73亿美元,占12.8%,比去年同期仅增6%。 由此看来,国有企业活力还是很差的,从规模到增长速度,都远远落后于三资企业,如果再除去一部份贴牌机,真正收益极为有限。

  (3)目前我国经济是高增长低就业的经济,就业率不高则消费水平有限,高增长也就不能持续,只有发展中小企业,才能增加就业率,才能使中国经济转向高增长、高就业的模式。为此我们应更多地支持中小企业。

  中小企业资金及技术实力有限,它有自知之明,不会花大把钱,用长长的时间去研究第三代、第四代移动通信体制之类的大课题,但它会用自己可以创新的某项独到技术融入到模块合作产业结构中,它可能一时不掌握复杂蕊片的设计,操作系统之类的核心技术,但它可以在模块优化、算法、系统、集成、功能创新等另一方面取得成功,如果它的亮点突出,我们也很难认为它没有核心技术,支持有活力的中小企业是可行的。

  当然,由于大企业是国民经济的一环,政府也仍然需要给予方方面面的支持,但是我们过去常常片面强调"强强联合"、"扶强不扶弱"的提法是不正确的,因为我们当时所说的"强",实际是指企业的"大",不是指技术实力、活力的"强"。我们已有了"中小企业创新基金"这样的好政策,还要从观念上认识到一大批中小企业进入模块化产业结构链中的重要性、紧迫性。

上述看法挂一漏万,仅供参考。


----《移动通信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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