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需要信用“成熟”
发布时间:2006-10-14 8:12:23   收集提供:gaoqian

        信用,从电子商务登陆中国以来,一直都是电子商务在中国发展的瓶颈。由于消费者同电子商务企业通过网页交流,双方很难有面对面沟通的机会,因此,对于彼此的信任一般都是通过感受和体验等比较初级的手段,并没有成熟的体制或者适合的载体,来支持开放性的真实信息的传递。于是,消费者无法准确地知道经营者的信用状况,只能凭借自己的经验和判断进行消费 ;经营者无法完全了解消费者的真实程度,只能遵循着对方的需要和要求实现销售。在双方互相探索和尝试信用程度的集合之中,中国的电子商务开始了成长的脚步,但在成长的足迹中,难免有许多尴尬和无奈。千分之一的交易成功率就是一个很好的证明。

    信用制度,是一种对组织和个体综合信任程度的体现和考评体系。在发达国家,由于市场经济发展比较成熟,信用制度作为一种行政控制手段和信息发布形式,在社会经济生活中起到了重要的辨别作用。欧美发达国家中,信用制度简化为一张卡片——信用卡。不要小看了这张小小的卡片,它不同于我国现有的只存有个人储蓄和支出信息的金融证件,它实际上在充分保护个人隐私的基础上,记载了一个组织或者个体基于经济的几乎全部信息——基本状况、信用资质、消费能力、信贷指标、偿还能力等。作为组织和个人的一种象征符号,信用卡可以通行于自己的国家以及国家所在的经济联盟区域,可以作为参与一切经济活动的有效凭证。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是货币经济的成熟和升级,信用卡的多功能、全功能是发展的必然趋势。

    由于我国经济发展并不平衡,区域差异比较明显。我国的户籍制度和身份证件制度更多的出发点在于对人口的控制方面,而信用制度目前仅仅应用于金融方面的业务之中,并没有把范围扩展至整个经济领域,两者缺乏充分而有效的整合。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支持组织和个体全部有效信息的信用制度终将成为现实。作为最需要成熟的信用制度的领域,电子商务对信用制度的期望也是最高的。随着互联网在人们日常生活中的普及应用和应用升级,信用信息的充分和准确传递,将成为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正如张维迎教授所言:“电子商务将加快信用制度的成熟和健全,而信用制度给社会带来的意义,决不仅仅在电子商务领域。”

    据权威机构统计,2004年国内的电子商务交易总额为1809亿元,增长幅度很大,增长的趋势也非常明显。必须说明的是,我国的电子商务是在没有完善的信用制度下支撑完成的,这在世界经济中是一个奇迹。1809亿元蕴藏着巨大的社会价值和经济价值,同时也是交易双方在怀疑和尝试中完成的,过程难免搀杂着无奈和期待。中国的经济需要电子商务;中国的电子商务,需要成熟的信用制度。

    中国的电子商务企业,在没有成熟的信用体系下开始了卓有成效的探索。阿里巴巴的诚信通及诚信指数、易趣的买家、卖家互评制度为平台内的交易双方提供了基于第三方评价的积极参考。这种电子商务自发式的自律行为是成功的,但是缺乏权威的第三方认可。搜易得与消费者协会合作,引入的先行赔付机制,是中国电子商务的一次尝试 :将电子商务真正投入到现有的社会法律环境之中,主动接受职能部门的监督控制,为网上购物者提供充分的诚信环境。作为中国第一家由消费者协会认定的先行赔付电子商务网站,从实行先行赔付到现在,搜易得的成长非常明显,网民也表现出了足够的信心和积极性。目前,先行赔付已经成为大多数电子商务网站建立诚信的主要措施。

    今天,我们高兴地看到,第二代身份证已经投入使用,《电子签名法》于明年正式生效,中国电子商务协会已经开始了普及的宣传和教育工作,对于电子商务来说,中国的信用制度,已经具备了良好的基础条件。电子商务已经告别了制度缺失时期,进入了制度完善和保障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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