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电科技第二第四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
发布时间:2006-10-14 8:51:00   收集提供:gaoqian

  长电科技(600584.SH)第二大股东上海华易投资有限公司(下称“上海华易”)的原股东陕西中泽投资有限公司(下称“陕西中泽”)于2003年7月31日和李惠良、王琴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上海华易55%的股权转让给李惠良、30%的股权转让给王琴,转让价格分别为5494.5万元和2997万元。2003年7月31日,上海华易原股东姚娟及陕西中泽与江阴华大签订《股权转让协议》,陕西中泽将其持有的上海华易5%的股权转让给江阴华大,转让价格为499.5万元,姚娟将其持有的上海华易10%的股权转让给江阴华大,转让价格为999万元。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陕西中泽和姚娟不再持有上海华易股权,李惠良、王琴和江阴华大成为上海华易股东,分别持有上海华易55%、30%和15%的股权,并通过上海华易持有公司16.39%法人股。

  长电科技第四大股东江阴长江电子有限公司(下称“长江电子”)进行转制,并于2003年7月10日由其持有人江阴市国联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与自然人冯锡生、张文艳、王晔签订《转制协议书》,其拥有的长江电子(经江阴市市属集体资产管理办公室确认的净资产数为1538万元)以人民币1800万元转让给冯锡生、张文艳和王晔。转制完成后,江阴长江电子实业公司改制为长江电子,该公司股东变更为冯锡生、张文艳、王晔,分别持有44.4%、27.8%、27.8%的股权,并通过该公司持有公司5.33%法人股。

  点评:长电科技此次第二、第四大股东股权转让,有两个看点值得关注:其一,受让方除了江阴华大之外均是自然人,其之间是否有关联非常重要。因为如果有关联,则股权转让后几个自然人将合计间接持有长电科技21.72%股权,虽然略低于目前的第一大股东江阴新潮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持有长电科技23.94%股权),但对于长电科技运作的话语权重新分割将产生重大影响。目前,应继续关注长电科技其他股东实际控制人日后是否还有继续变更;其二,股东的股权转让协议在2003年就已签订,上市公司为何在一年半之后的今天才予以公布,目的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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