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场畜谋已久的诉讼。
1月12日,原定当日开庭的四川德先科技诉上海索广电子公司以及索尼株式会社一案,由于索尼(中国)有限公司拒收传票,法院启动外事诉讼程序,改在2月开庭。
“但2月能否如期开庭还不确定。”1月24日,代理德先公司诉论的律师之一、四川君合律师事务所律师廖晓丽告诉记者,“即使能如期开庭,案件的审理过程也还将漫长。”
随着此案的进程,国内数码锂电池的市场标准之争已经硝烟弥漫。
谋告索尼?
作为国内数码产品电池的领先厂商,把索尼拖上法庭的四川德先科技早有“预谋”。
“最早我们打算去年上半年在成者起诉,但是考虑到管辖权等问题,加上调查、取证,最后推到2004年底才在上海中院正式起诉。”四川德先科技董事长赵武告诉记者。
这一起诉于2004年11月24月被上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受理。在德先的民事诉状上,德先要求索尼在中国立即停止使用“索尼”牌锂电池的智能识别技术,同时要求索尼在中国停止在生产数码摄像机和数码照相机时使用智能识别技术。
诉状中的“智能识别技术”,是指索尼数码摄像机和数码相机等数码产品对电池附加的智能密钥识别系统。通过这一系统,每一块电池都只有附加密码才能为索尼的数码产品所识别并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