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沛:电信资费最终要走向市场化,但这需要在一个有效的市场竞争环境中才能实现。争夺用户的手段应该是先进的技术应用和优秀的业务、服务质量,而网内外差别定价明显是受短暂利益驱使,以“低廉价格”优势争取用户。
在2005年信息产业工作会议上,王旭东部长提出,要逐步将资费决定权交给企业,还给市场。而就在此前不久,由信息产业部和国家发改委联合颁发的《关于通信网内网外差别定价问题的通知》(又称452号文件)正式下发各通信管理局,要求暂停对运营商网内外差别定价资费方案的受理。在资费逐步交由企业决定的过程中,应如何看待监管部门暂停对网内外差别定价资费方案受理的行为?就此问题,我们采访了电信资费问题专家、信息产业部电信研究院政策研究所教授级高工张沛博士。
记者:为什么会出现形形色色的网内外差别定价现象?请您为我们分析一下网内外差别定价对通信市场的有效竞争造成哪些影响?
张沛:首先,452号文件的推出并不是一件孤立的事情。众所周知,2004年6月底,信息产业部和国家发改委联合向六大基础电信运营商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电信资费监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即204号文件,目的在于加强内部电信资费管理,包括对电信运营商所涉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加强监管,其中就包括“利用不合理的差别定价进行不正当竞争”。可见452号文件的下发是管理部门的“组合拳”,表明了政府对遏制“恶性价格战”的决心。
之所以会出现形形色色的网内外差别定价现象,主要是企业之间为了争夺用户市场而产生的结果。众所周知,我国基础电信业务资费是采用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形式,并没有完全实施市场调节价这一电信资费方式。
由于资费套餐的出现,使政府指导价与市场调节价两者之间的界限模糊起来。受利益驱使,运营商将网内外差别定价演变为价格竞争的制胜手段,并随之将其愈演愈烈。在运营商之间的差别定价博弈中,弱势运营商早已苦不堪言。
争夺用户的手段本应该是依靠先进的技术应用和优秀的业务、服务质量,而非网内外差别定价,因为网内外差别定价这一行为明显是以所谓的“低廉价格”优势来争取用户,是受短暂利益驱使的行为。
网内外差别定价产生的最大原因是网内和网外通话有着不同的成本,例如手机拨打固定电话,移动和联通需要按照0.06元/分钟向固网运营商支付结算费,移动和联通之间互相拨打电话也需要结算,但是手机拨打网内则不需要支付这笔结算费。由于这种网间互联结算方式本身存在不合理性,而基于这种不合理性的网内外差别定价自然也存在不公平的因素。
如果网间互联结算是基于成本,表现出既有利于主导运营商的持续发展,又有利于新兴运营商的业务开展,同时还兼顾了用户的利益,那么网内外差别定价就不会有现在这样的生存空间。可见,要解决网内外差别定价的根本性问题应积极推进网间互联结算。如果网内外差别定价根据成本制定出定价的上下限,我们认为是合理和可行的。
通信市场的有效竞争需要兼顾主导运营商和新兴运营商以及用户三者之间的利益,而不是损害其中任何一方的利益。如果这种定价方式不能达到这个目的,它便对通信市场竞争环境造成了危害,这也是为什么网内外差别定价被叫停的重要原因。
记者:部分用户担心该通知会导致通信资费上涨,统一后的网内外定价,到底应以国家规定价位还是优惠套餐价位为准?该通知对消费者还会有哪些影响?
张沛:从当前情况来看,452号文件只是叫停网内外差别定价,但是原来已经实施的并没有停止,所以这个过程不会造成价格的“硬着陆”,不会对消费者造成太大影响。事实上大多数用户都明白“物有所值”的道理,网内外定价给用户的只是眼前的利益,而用户真正需要的是先进的技术服务和完美的服务质量。
尽管我国固定电话资费和移动资费已经接近或低于国际水平,但我国居民的生活水平与发达国家的存在差距,而电话资费的制定是基于用户收入水平的,否则就不能有效吸引用户。此外,国外电话资费总体是呈下降趋势,其原因是技术的发展和成本的降低所致。所以,从长远来看,资费也不会上涨。
记者:暂停审批是否能够纠正涉及到网内外差别定价的种种资费混乱,如果不能,我们还需从哪些方面着手?
张沛:从204号文件到452号文件的颁发,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出政府就电信资费政策层面的走向,暂停审批是一个信号,表明政府监管层对遏制“恶性价格战”的决心。一段时间内,恶性价格战还会存在,所以不能单纯指望暂停网内外差别定价审批就能立即纠正由于网内外差别定价所引起的资费混乱现象。
我们知道,网间互联结算的实施需要有一个正常的资费环境,而恶性价格战不但不能造就这种环境,最终还会对企业发展和用户造成损害。而要有效制止这种局面需要从三方面着手:第一是建立一个法律环境;第二要有处罚制度;第三是要对企业进行自律教育。资费最终是要走向市场化,但这需要在一个有效的竞争环境中才能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