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如江:英特尔对东进的起诉别有深意
发布时间:2006-10-14 8:10:12   收集提供:gaoqian

  处在软件著作权纠纷旋涡里的东进公司昨日举行媒体说明会,首次对英特尔对其侵权起诉进行正面回应。东进公司董事长李如江说,东进根本不存在侵权行为,他们掉进了别人精心设置的“知识产权纠纷陷阱”里。

  英特尔不只为打赢官司

  李如江表示,英特尔向法院起诉东进公司侵权,这在司法程序上是很正常的。但东进没有英特尔起诉中所谓的侵权行为,媒体称东进遭法院“查封”是不准确的,东进所做的只是配合法院完成法律规定上的“证据保全”程序。

  目前公司的各项业务正常,公司上下全力以赴应对起诉,完全有信心赢得官司。

  李如江向记者介绍说,东进技术每年的产品研发经费都超过销售收入的10%以上,70%以上的员工为研发人员,拥有全部产品的自主知识产权。

  “英特尔在起诉中只提交了软件的著作权登记证书、原告的软件许可协议、被告的公开的宣传手册等非常简单的证据,全部是两家公司对外的公开资料。”

  他认为,英特尔以796万美元的巨额标的,以区区几十万元人民币的诉讼费和10万元的证据保全保证金立案本身很值得玩味,目的并非是要打赢官司,而是官司本身。因为只要将东进推到被告席上,英特尔就成功地阻挡住东进在美国市场上大举扩张的势头。

  对方起诉东进没道理

  李如江说,东进与IntelDi-alogic存在竞争关系。此次诉讼,英特尔并不是指控东进的产品本身存在任何侵权行为,而是提出东进产品在使用中非法复制、发行其“Intel头文件”,是禁止东进公司的软件产品在技术上与

  Intel公司的软件实现兼容。他认为,现在高科技产品,特别是在互联网上的产品肯定是要兼容,互联网就是一个统一的技术平台。在互联网上从事的活动必须有统一的协议,否则就无法连通。特别是基于互联网的通信技术必须有相对一致的标准,从互联网的发展来看,先驱的技术由于“先入为主”都已经变为基本的公用技术,也是一种事实标准。本案中涉及的是互联网通讯产品,要考虑到用户交流的便利和基准,从兼容这个角度来看,东进公司的做法考虑到用户的利益,符合公平竞争原则。

  他认为,英特尔对东进的起诉别有深意,是想借此将东进拖入“知识产权陷阱”。

  昨天,记者在东进公司的网页上看到一则关于“东进NADK软件开发平台获2004年度中国优秀软件产品光荣称号”的“喜讯”,它的出现颇惹人玩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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