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外资企业所得税有望后年并轨
发布时间:2006-10-14 8:51:40   收集提供:gaoqian

  据新华社北京3月27日专电  财政部财科所所长贾康27日在“2005企业发展高层论坛”上透露,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并轨过程中,将考虑给予外资企业至少5年的过渡期。

  贾康在题为《中国财税政策:形势与动向》的报告中披露了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并轨的“时间表”。他说,内外资企业税收合并是大势所趋。如能促成有关部门取得共识,争取明年“两会”上通过两税合并的立法程序,则最快可望在2007年正式实施。

  对于此前发生的“50多家外企联名上书事件”,贾康回应说,将来两税并轨过程中将考虑给予外资企业一个过渡期,至少5年的过渡期是有保证的,不排除会延得更长,比如6年、8年,在此期间涉及税率上升的,对外资企业不会是一步到位,而会是“小步慢升”,减少税制变化对外资的冲击。

  贾康还指出,目前房地产税费制度也是内外不统一,外资只需交纳房地产税,而内资企业还要交纳土地税等税费,这一块也必须加紧规范、并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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