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小姐网上发布消息想出租房屋,没想到引狼入室遭抢劫。记者昨天获悉,东城法院已对这只“狼”——内蒙古人段某作出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8000元的判决。
去年10月,程小姐在新浪网“紫禁城之颠”聊天室内发布消息说,自己想出租房屋。当时名叫“高大帅男”的被告人段某就急切询问房屋价格、位置等情况,并提出想去看房。双方在网上交换手机号码,并电话约定当晚6时见面。可是当程小姐带着段某刚进房间,段某立即将防盗门锁撞上,趁程小姐介绍情况时,将程小姐按倒在床上,威胁说:“不许喊,要不弄死你!我只想要钱。”程小姐只好放弃反抗,段某将程小姐的手机、U盘、瑞士军刀、无绳电话及1700多元人民币抢走。因为怕她报警,段某临走时还威胁程小姐脱下外衣裤并钻进大衣柜里。不过,程小姐还是在段某走后以最快的速度报警,后段某被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