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聊天室组织卖淫 主管等获刑5至12年
发布时间:2006-10-14 8:49:34   收集提供:gaoqian

  以上海申安工贸商行的名义开设的“聊天室”竟是一个淫窝。近日,“佳佳聊天室”的业务主管、经理等分别被二中院判处有期徒刑5年至12年。

  2003年7月至2004年8月期间,许小萍在水电路以上海申安工贸商行的名义开设了一家“佳佳聊天室”,并担任公司业务主管,聘请王柱舜、沈慧蓉为经理和电话联络员。之后,许小萍等人就采用定期登报招聘的方式,先后录用了十多名小姐,并制定了公司收取卖淫女台费的标准。许小萍先后为招聘来的卖淫小姐介绍嫖客达40余人次,在闸北、普陀等地区的宾馆内进行卖淫嫖娼活动。

  去年8月10日,因小姐唐某在宾馆卖淫时被公安机关查获导致案发,许小萍等人也因此落网。经审理,法院认为许小萍的行为构成组织卖淫罪,而王柱舜和沈慧蓉则构成协助组织卖淫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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