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互联网协会“网络版权联盟”今天成立,成员包括主要电信运营商、互联网内容提供商和著作权人。在联盟内部,违反联盟规则的网络侵权企业将上黑名单,提交给国家版权局,配合其行政执法。
互联网的特征是开放、互动、自由。网络版权保护不是为了束缚互联网的发展,而是为了促进互联网的整体发展,保护创新。
网络版权联盟的成员包括中国四家基础电信运营商、新浪等门户网站、滚石(中国)、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金山软件、超星数字图书馆等著作权人。成员单位数量将逐步增加。
联盟成立后,将共同建立“互联网行业信息授权使用和维权规则”,建立权利信息公告,侵权信息公布制度,开展试点。
联盟还将推动信息网络版权法律的建立。据悉,有关网络版权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已列入二00五年立法计划。联盟将开展理论研究,提交立法建议材料。
这是一个政府支持的行业自律组织,今天出席成立大会的有国家版权局和信息产业部相关部门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