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历时四年的知识产权案近日终于有了结果。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日前判决台湾精品科技公司和中山名人电脑开发公司侵犯了北京汉王科技公司的知识产权,法院要求两被告立即停止生产销售侵权软件和安装了该软件的掌上电脑,并赔偿汉王公司280万元人民币。
这是国内首例因在网上销售软件而引发的侵犯知识产权案件。
这起官司起源于2000年,拥有手写输入技术的汉王公司发现一家台湾公司在网上销售的手写输入软件与汉王的产品非常相似,通过仔细的技术分析发现该软件只是在汉王软件基础上做了细微的修改。
经过调查证实,台湾精品公司用计算机编程器读出装有汉王软件的芯片数据,然后用反编译软件进行分析,得到了汉王软件的源程序,经过简单的修改后就变成了他们的软件产品,并放在网上低价销售,名人电脑公司也同时使用了这家公司提供的盗版软件。由于汉王公司的核心收入是转让该软件的使用权,因此被盗版后损失惨重。
北京汉王科技有限公司总裁刘迎建:由于他的盗版,售价跌了10倍,收入下降了50%,这个公司一下就跌到了低谷。
目前,被告名人电脑公司已经表示与汉王公司达成和解,台湾精品公司则保留再次上诉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