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信资费决定权将交给企业 彰显理性监管
发布时间:2006-10-14 8:06:12   收集提供:gaoqian

  电信资费改革将电信资费的决定权交给企业,意义重大。企业作为市场活动的主体必将充当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因为企业与用户之间B-C的资费要更多地但不是全部由企业根据市场信号确定,政府起到的主要是事后监管作用。

  如何对电信资费进行合理、有效地规范,历来都是一个令各方倍感头疼的难题。1月12日全国信息产业工作会议上,信息产业部王旭东部长针对这一问题再次提出发展思路:企业要切实担负起规范资费行为的责任,加强对电信网络计费的监督管理。通过电信资费改革,最终将资费的决定权交给企业。

  新年伊始,政府监管部门再一次表明了对国内电信业资费整顿的决心,而企业将逐步过渡成为电信资费的决策者,这将是电信资费改革所努力的方向。

  目前,基础电信业务同质化竞争严重,导致价格战愈演愈烈,现有电信市场的过渡竞争消耗了运营商大量的利润空间。可见,规范电信资费已是刻不容缓,将日益偏离正常轨道的电信资费问题重新引向健康的发展之路已成为整个电信业健康、理性发展的重点。政府监管部门对此也颇为焦虑。短短的半年时间,相继出台的204号文件与452号文件都是针对电信资费这一焦点问题而采取的重量级行动。

  204号文件准确地表达了政府规范电信资费的决心,实施之后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要真正根治电信资费难题还有一段路要走,于是452号文件应运而生。452号文件通过对网内外差别定价所造成的电信资费混乱现象加大打击力度,期待电信资费回归理性竞争的范畴。

  由于电信资费涉及各方利益,因此逐步实现资费管理的法制化、程序化和透明化将是有效扼制恶性价格战的关键。此次信息产业工作会议所透露出来的关于电信资费改革的信息即是政府监管部门为最大限度地维护企业与消费者的长远利益而做出的努力。

  正如信息产业部电信研究院的续俊旗先生在《理顺政企关系是资费改革的关键》一文中所谈到的:“电信资费问题非常复杂,涉及到政府与市场、政府与企业、企业与市场之间关系问题,其中关键是处理好政府与企业之间的关系。”

  此番信息产业部就再次强调,各电信企业要加强自律,严格计费检测,坚决制止在电信资费上侵犯消费者权益的行为。通过电信资费改革,最终把电信资费的决定权交给企业,还给市场。在现阶段,更应该加强政府的监管,同时将经济调节重心由调节企业与用户的关系(B-C)为主,向调节企业之间的关系(B-B)为主转移,依法实施监管。

  电信资费管制将向逐步的放松管制。放松管制不是“无政府主义”,而是保持一定力度的适度管制,起的是调控作用,即从政府定价向市场定价转变,从制订资费标准向严格审批程序转变,从行政管制向依法管制转变,从直接管制向间接管制转变,从微观管制向宏观管制转变。

  电信资费改革,将电信资费的决定权交给企业乃是顺理成章的事,因为企业与用户之间的资费要更多地(但不是全部)由企业根据市场信号确定,政府起的主要是事后监管作用。在企业与用户层面上更好地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让企业拥有更大的自主权。

  电信资费的决定权交给市场、交给企业,政府的主要职责就是剔除其中的不合理因素,确保电信产业的可持续发展。企业作为市场活动的主体必将充当越来越重要的角色,这是市场经济下的必然结果,市场的力量不可逆转。

  “无形的手”与“有形的手”必须相辅相成,通过政府“有形的手”来调控市场“无形的手”共同推动我国电信业走向良性发展的轨道。

  总之,为市场竞争创造一个更加公平、公正的环境,就应该相应地增加企业的职能和作用,但是为了解决企业自身在市场竞争中无法解决也解决不好的问题,政府就应该本着“退后一步,站高一步”的原则“有所为也有所不为”。

  相信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电信资费改革将迈出重要的一步,电信业的整体发展也将更加理性和务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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