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王四年马拉松诉讼终获胜 共获赔310万元
发布时间:2006-10-14 8:43:36   收集提供:gaoqian
我国首例网上软件侵权销售案件近日一审判决,被侵权人北京汉王科技在历经长达四年的马拉松诉讼之后终于获胜,两次起诉共获赔310万元。

  原告汉王科技在起诉书中称,1998年6月,汉王科技研究开发了“汉王Win CE联机手写汉字识别核心软件V1.0”。2000年5月,原告发现被告台湾精品在对原告上述软件进行反汇编的基础上,通过自己及台湾掌龙网站进行公开宣传、网上下载许可和网上销售活动,原告汉王科技据此起诉,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台湾精品停止侵权、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并赔偿原告的经济损失500余万元。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2000年8月,汉王科技发现中山名人公司生产的“一指连笔王”MR-160型PDA安装了台湾精品有偿提供的盗版软件,北京当代商城销售了此侵权产品,汉王科技对中山名人电脑开发有限公司、台湾精品、北京当代商城实业公司提出了侵犯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诉讼。

  由于两案件涉及很多专业科学和高端技术,论证复杂,调查审理过程耗时四年,终于在不久前由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做出一审判决,台湾精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赔偿汉王科技30万元人民币。同时,第二个诉讼案也有了结果: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判决中山名人电脑开发有限公司立即停止生产、销售侵权软件的产品,台湾精品有限科技公司立即停止许可他人使用侵权软件,二者共赔偿汉王科技280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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